
新版海南省电子税务局2019年8月1日在海口市(高新区、保税区)、三亚市(吉阳区)、儋州市、澄迈县试点上线,9月1日在全省正式上线推广,敬请关注使用。
一、功能概述
纳税人需要使用联网电子缴纳的,可以通过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署授权(委托)划缴协议,实现税款的实时划缴,可通过新版电子局“网签三方协议”功能办理。
二、功能路径【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网签三方协议】
进入该模块后,如果企业有存款账户登记,点击【增加】,系统会首先获取企业的存款账户列表。
选择一条存款账户记录,点击【确认选择】,系统会自动获取缴款账户信息并进行填充。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获取三方协议号】,系统自动生成唯一的三方协议号,点击【提交】。
系统跳出确认窗口“经办人系本人,此项业务真实。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跳出提示“您的申请已成功递交,申请将自动导入征管系统!”。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办理进度
查询路径:【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办理环节为验证通过,即该项业务办结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