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是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小组及评估会议”的相关内容,主要是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及其职责与预案评估需时等细节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悦能环保在此祝生活愉快。
评估小组的人员组成。评估小组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关行业协会、相邻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周边社区(乡、镇)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评估小组的人数一般为5~9名,且为单数。必要时,人数可以增加。代表和专家应在相应的代表团体和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征求参会人员对安排的意见后,拟定邀请函,并送达邀请函、会议议程安排、相关材料。
评估小组的职责。评估小组应当重点评估环境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内容格式的规范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以及与其他相关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项目委托方在办理评估委托时,将突发环境事件预案10本及其它相关材料送经办人员。
经办人员在接受委托并登记后将有关材料交负责人进行项目初审和安排,确定项目负责人。如资料不符合要求,应及时通知项目委托方。
项目负责人在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后,确认可以进行评估的,在接受委托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评估。
委托方在根据评估意见书对预案修改完善后提交复审。项目负责人组织对修改稿复审,如不符合要求应及时退回修改,直至符合要求。在收到符合要求的文件5个工作日内出具复审意见。
通知委托方领取评估意见书及复审意见,项目负责人将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若因建设单位、编制单位或相关部门存在不能参加会议等问题,专家评审会将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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