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从11月1日起开始调整,涉及贷款条件降低、异地贷款放开等多项重大措施。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连续对公积金的提取、缴存基数等做了调整,近日又专门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旨在落实住建部等部门政策调整措施,“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
缴存公积金6个月即可办贷款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按照现行办法,职工需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此次《通知》将缴存时间缩短至6个月(含)以上。而公积金缴存时间的缩短,可使更多人享受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政策,加大居民对房地产市场的需求。
异地缴存公积金可贷款
开展异地贷款业务。户籍在石市但在就业地(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石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随着就业流动性日益增强,许多人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却因房价过高等原因而选择回原籍购房,许多公积金费用白白缴存。异地贷款业务的开放,对于这样的职工更加公平。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说,该政策应该可以对全国房地产市场的交易量起到促进作用。
与商业贷款结合更灵活
开展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职工贷款需求的,职工可同时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开展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职工已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在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情况下,可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目前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组合限制比较多,但是非常受贷款人的欢迎。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的组合,可以弥补购房人贷款额度不足以及贷款成本高的问题,对于购房者来说非常划算。
贷款办理速度优化
加快贷款办理速度。简化贷款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借款人在办理完抵押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工作。实际上此前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和效率一直在优化。此次再度强调了贷款人在办理完抵押登记之后的办理时间问题,旨在为职工公积金贷款提供更加高效和便捷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