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言文中的18个虚词归纳整理如下:
一、而
用作连词
- 表示并列关系,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例如: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者。(《劝学》)
- 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或“而且”。例如: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劝学》)
- 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例如:置之地,拔剑撞而破之。(《鸿门宴》)
- 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是”“却”。例如: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劝学》)
- 表示假设关系,可译为“如果”“假如”。例如:死而有知,其几何离?(《祭十二郎文》)
- 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可不译。例如:吾尝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劝学》)
- 表示因果关系。例如: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游褒禅山记》)
- 表示目的关系。例如:缦立远视,而望幸焉。(《阿房宫赋》)
通“尔”,用作代词
- 第二人称,译为“你的”。例如:而翁归,自与汝复算耳。(《促织》)
通“如”:好像,如同。例如:军惊而坏都舍。(《察今》)
复音虚词
- 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例如:臣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 而况:即“何况”,用反问的语气表示更进一层的意思。例如:今以钟磬置水中,虽大风浪不能鸣也。而况石乎!
- 既而:不久,一会儿。例如: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五人墓碑记》)
二、何
用作疑问代词
- 单独作谓语,后面常有语气助词“哉”“也”,可译为“为什么”“什么原因”。例如:豫州今欲何至?(《赤壁之战》)
- 作动词或介词的宾语,可译为“哪里”“什么”。译时,“何”要后置。例如:大王来何操?(《鸿门宴》)
- 作定语,可译为“什么”“哪”。例如: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琵琶行》)
用作疑问副词
- 用在句首或动词前,常表示反问,可译为“为什么”“怎么”。
- 用在形容词前,表示程度深,可译为“怎么”“多么”“怎么这样”。
通“呵”,喝问。例如:信臣精卒陈利兵而谁何。(《过秦论》)
复音虚词
- 何如、奈何、若何:表示疑问或反问,译为“怎么样”“怎么办”“为什么”。
- 何以:即“以何”,介宾短语,用于疑问句中作状语,根据“以”的不同用法,分别相当于“拿什么”“凭什么”等。
- 无何:译为“不久”“没多久”。
三、乎
用作语气助词
- 表疑问语气。可译为“吗”“呢”。例如:布衣之交尚不相欺,况在国乎?(《鸿门宴》)
- 表测度或商量语气,可译为“吧”。例如:圣人之所以为圣,愚人之所以为愚,其皆出于此乎?
- 用于感叹句或祈使句,可译为“啊”“呀”等。例如:西望夏口,东望武昌,山川相缪,郁乎苍苍。(《赤壁赋》)
- 用在句中的停顿处。
用作介词
- 相当于“于”,在文中有不同的翻译。例如: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劝学》)
可作词尾,译为“……的样子”“……地”。例如: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赤壁赋》)
四、乃
- 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的顺承或时间上的紧接,可译为“才”“这才”“就”等。例如:度我至军中,公乃入。(《鸿门宴》)
- 强调某一行为出乎意料或违背常理,可译为“却”“竟(然)”“反而”等。例如:今其智乃反不能及。(《师说》)
- 表示对事物范围的一种限制,可译为“只”“仅”等。例如:项王乃复引兵而东,至东城,乃有二十八骑。(《项羽本纪》)
- 用在判断句中,起确认作用,可译为“是”“就是”等。例如:若事之不济,此乃天也。(《赤壁之战》)
五、其
第三人称代词
- 人称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他”“她”“它”“他们”等。例如:妻跪问其故。(《伤仲永》)
- 指示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这”“那”“这样”“那样”“这些”“那些”等。例如:其人视端容寂,若听茶声然。(《核舟记》)
用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测度、反诘、婉商、期望等语气,常和放在句末的语气词配合,视情况可译为“大概”“或许”“恐怕”“一定”“怎么”“难道”等,或省去。例如:其真不知马也。(《马说》)
六、且
用作连词
- 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况且”。例如: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马说》)
- 表示让步关系,可译为“尚且”“还”。例如: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辞!(《鸿门宴》)
- 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可译为“和”“而且”“并且”。例如:盖余之勤且艰若此。(《送东阳马生序》)
用作副词
- 相当于“将”,要,将要。例如:不出,火且尽。(《游褒禅山记》)
- 暂且,姑且。例如: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石壕吏》)
七、若
用作代词
- 表人称,相当于“你”“你们”;作定语时则译为“你的”。例如:若入前为寿,寿毕,请以剑舞。(《鸿门宴》)
- 表近指,相当于“这”“这样”“如此”。例如:以若所为求若所欲,犹缘木而求鱼也。(《齐桓晋文之事》)
用作连词
- 表假设,相当于“如果”“假如”。例如: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烛之武退秦师》)
- 表选择,相当于“或”“或者”。例如:以万人若一郡降者,封万户。(《汉书·高帝纪》)
用作动词,可译为“像”“如同”。例如:背若泰山,翼若垂天之云。(《逍遥游》)
八、所
- 和动词结合,组成名词性结构,表示“……的人”“……的事物”“……的情况”等。例如:于众人广坐之中,不宜有所过,今公子故过之。(《信陵君窃符救赵》)
- “所”和“以”连用,组成“所以”这一结构,表示“……的原因”。例如: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出师表》)
九、焉
- 相当于“于之”“于此”“于彼”。例如: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论语》)
- 疑问代词。哪里,怎么。例如:且焉置土石?(《愚公移山》)
- 兼词,相当于“于此”“于彼”。例如: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阙秦,将焉取之?(《烛之武退秦师》)
- 语气助词。例如:盘盘焉,囷囷焉,蜂房水涡,矗不知其几千万落。(《阿房宫赋》)
十、也
用在句中表示停顿,以舒缓语气和强调谓语,为句中语气词,一般不译。例如: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用在句末表示判断,是句末语气词,译为“是”“啊”等,不译也可。例如:城北徐公,齐国之美丽者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用在句中或句末表示肯定、感叹的语气,译作“啊”“呀”“呢”等。
- 表示肯定语气。例如: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 用在句末,表示疑问或反问语气,译作“呢”“吗”,有时可不译。例如:安求其能千里也?(《马说》)
- 用在句中,表示判断的语气,不译。例如: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鱼我所欲也》)
十一、以
用作介词
- 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或凭借的条件。译为“在”“从”“用”“凭”“按照”等,或省译。例如:少以父任,兄弟并为郎。(《张衡传》)
- 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译为“因”“由于”。例如: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廉颇蔺相如列传》)
- 表示动作行为所凭借或所依靠的事物。译为“把”“拿”“用”等。例如:愿以十五城请易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用作连词
- 表目的关系,后一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可译“来”“用来”“以致”等。例如: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出师表》)
- 表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例如: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岳阳楼记》)
- 表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不译。例如:夫夷以近,则游者众。(《游褒禅山记》)
- 表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余与四人拥火以入。(《游褒禅山记》)
- 表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或不译。例如: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归去来兮辞》)
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例如:以是人多以书假余。(《送东阳马生序》)
十二、于
- 介绍动作行为发生时间、处所,可译为“在”“到”“从”等。例如: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劝学》)
- 介绍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由于”“因为”。《进学解》:“业精于勤,荒于嬉。”
- 介绍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可译为“对”“向”等。例如:于其身也,则耻师焉。(《师说》)
- 介绍动作行为的主动者,可译为“被”。有时动词前还有“见”“受”等字和它相应。例如:臣诚恐见欺于王而负赵。(《廉颇蔺相如列传》)
- 介绍比较的对象,可译为“比”。例如:冰水为之,而寒于水。(《劝学》)
十三、之
用作代词
- 可以代人、代物、代情况,代指上文所说的事。作第三人称代词,可译为“他”“她”“它”“他们”“它们”等。例如:臣之壮也,犹不如人。(《烛之武退秦师》)
- 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例如:之二虫又何知。(《逍遥游》)
用作助词
- 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例如: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 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例如: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往往有得。(《游褒禅山记》)
- 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例如:夫晋,何厌之有?(《烛之武退秦师》)
- 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例如: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 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实义,译时应省去。例如:顷之,烟炎张天。(《赤壁之战》)
用作动词,可译为“到”“往”“去”等。例如:辍耕之垄上。(《陈涉世家》)
十四、因
- 用作介词。介绍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理由或条件,可译为“因为”“由于”,或仍作“因”。例如:因宾客至蔺相如门谢罪。(《廉颇蔺相如列传》)
- 用作连词。表示顺承或因果关系,可译为“于是”“便”。例如:因击沛公于坐。(《鸿门宴》)
十五、则
用作连词
- 表示承接关系。一般用来连接两个分句或紧缩复句中的前后两层意思,表示两件事情在时间上、事理上的紧密联系。可译为“就”“便”或译为“原来是”“已经是”。例如: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劝学》)
- 表示假设关系。有的用在前一分句,引出假设的情况,相当于“假使”“如果”;有的用于后面的分句,表示假设或推断的结果,相当于“那么”“就”。例如: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捕蛇者说》)
- 表示并列关系。这种用法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连用,每个“则”字都用在意思相对、结构相似的一个分句里,表示分句之间是并列关系。可译为“就”,或不译。例如:位卑则足羞,官盛则近谀。(《师说》)
- 表示转折、让步关系。表示转折时,用在后一分句,译为“可是”“却”;表示让步时,用在前一分句,译为“虽然”“倒是”。例如: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师说》)
用作副词。用在判断句中,起强调和确认作用,可译为“是”“就是”。例如: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岳阳楼记》)
十六、者
- 助词,主要有两种用法。一种是附在动词、形容词、数词、名词、副词等后面,组成名词性的结构,相当于“……的人(东西、情况、原因)等”,可译为“……的”“……的人(东西、情况等)”。例如:将藏之于庙,传之子孙,以永保用。(《伶官传序》)
- 用在句中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有时也在复句主句和从句主谓之间,起相同作用)。可不译,译出来也可省去。例如: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师说》)
十七、且夫
- 句首语气词,表示下文是更进一步的议论。例如:且夫天下非小弱也,雍州之地,崤函之固,自若也。(《过秦论》)
十八、盖
- 助词,一是放在句首,作句首语气词,表示要发表议论,可不译;二是放在句中,表示推测、推断,相当于“大概”“原来”。例如:盖余所至,比好游者尚不能十一,然视其左右,来而记之者已少。(《游褒禅山记》)
以上是文言文18个虚词的归纳整理,这些虚词在文言文中使用频繁,掌握它们的用法对于理解和翻译文言文具有重要意义。
